基本上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本來就是 可受公評的,民主社會的政治人物原本就是人民的公僕,因為作得不好而被看不慣的民眾炮轟那也是很自然且天經地義的事,有本事坐大位就要有寬大的胸襟和肩膀 可以概括承受,不然就乖乖地作個安份守己的市井小民就好啦不是嗎?畢竟有才能的人多得是何必佔著茅坑不拉屎呢?
而我要說的是,在民主社會中,言論自由本身就是受到憲法保障的,但不代表可以無的放矢,無端造謠進而搬弄是非,傷害自己也傷害他人,實非明智之舉。我 在自己的FB塗鴨牆內打打嘴炮說明白一點是自己爽,同時也因為只有我的朋友才能看得到,可以讓和我有相同看法的朋友有共同的話題可以聊是非,而其他不夠熟的朋友可以因此而瞭解我這個人有多機車和多麼靠悲再來決定要不要跟我深交啊~我是認為多幾個損友可以打打嘴炮,練習唬爛的功力那並不是一件壞事啦~畢竟現代人生活壓力大,打打嘴炮其實是很健康的事啊~總比去外面花天酒地搞一夜情亂打炮又不戴套而染些花花草草的病來得好吧?當朋友最重要不就是要先從認識對方開始嗎?舉凡對方的喜好、信仰、價值觀、興趣,如果想把妹的話可以進一步瞭解對方的三圍、罩杯、幾歲、住哪、給虧嗎?(哈哈哈~好像扯遠了~再說這些五四三的話可能我會被當成是變態吧~)
基本上認同我的人就可以加入我打嘴炮的行列,不認同也就可以當作沒看到,你可以公開的對社會對國家對政治對整體的大環境對一件事作批判但千萬不要公開去批評或是質疑週遭的朋友或不熟的路人甲,這就是所謂的「對事不對人」,若很明顯的去找對方麻煩那真的是很沒禮貌也很不尊重對方的一個行為,因為每個成熟的人都不會去為了和自己沒直接利益關係的人事物等等亂七八糟的事件吃力不討好的惹得自己一身腥,最後公親變事主這其實一點意義也沒有,甚至是失去原本的初衷,這就是因為熱心過度造成別人認為你是衝著他來的,也許原本你是正義感使然,出於一片好心,但常常社會新聞可見的,都是因為多管閒事而招來自身的橫禍,社會是很黑暗的,千萬不可不好好保護自己,所以周星馳才會對趙薇說「地球是很危險滴~妳趕快回火星吧!」這一句話= =…
當然我也不會侵門踏戶的到別人家的客廳去佔地為王,大放厥詞,因為這是最基本的尊重和禮貌啊~畢竟這是我的塗鴨牆,是我自己的個人版面,而我是版主,身為版主的我並沒有作出任何違法或是破壞善良風俗的事情(就算真的有違法,那可以直接私底下跟版主提醒一下,或者直接跟FB檢舉,甚至是拿起電話撥打1999市民當家熱線服務網或110跟警察說有現行犯,不過我覺得應該沒那麼嚴重的啦~= =")
在我的塗鴨牆中我並不需要顧慮我的發言是不是可以得到每個人的支持,當然也不需要討好任何一個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無論是個性、想法、價值觀、信仰、文化素養、成長背景等等都大不相同,也正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你認為對的我不一定認為是對的,而我認為是對的也並非一定是對的,所以三五好友間聊八卦談是非一定會有不認同的地方,所以我吐槽你,你數落我,一來一往的嘴炮來嘴炮去,正常得不得了一切皆無傷大雅啊~朋友間的默契不就是這樣培養出來的?但若有不熟的人不尊重你的言論,不禮貌的語話冒犯了你,那你還能開心得起來嗎?
故基於以上種種的不同,所以每個人都應該要得到最基本該有的尊重和禮貌,如果你不喜歡這個人的言行舉止,那也就當作沒看到就好啦,頂多私底下討論一下這樣不是比較有禮貌也更能得到別人的尊重不是嗎?
在FB中發表的任何資訊及言論,個人若喜歡,那FB就是一個小圈圈,三五好友可以一起談八卦論是非,你開心、我開心、大家都開心,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啊~你可以談你想談的,而你不想談的想當然爾就不用去淌這渾水啦~
然而我並沒有針對我週遭的朋友作任何人身攻擊或是作出侵犯其個人利益的事,就算是批評時事,我一切也都是就事論事不會無的放矢,況且我也是設定只有自己的朋友才能看得到,代表我沒有任何圖利的目的或是打廣告的行為,我並非是匿名的在報章媒體等公開場所中亂炮一通,撒泡尿到此一遊後就閃人落跑,所以拜託請尊重本塗鴨牆版主---「我」的發言權,這是我很堅持的一點,謝謝。
總之,我要說的是網路這一個平台真的是一個很方便交朋友的工具,但也正因為十分方便所以千萬不要因此而隨便的亂發言,最基本的尊重和禮貌是不能少的,你可以因為我很靠悲,可能和你自己的個性很像,所以想交我這麼一個對你沒啥好處的損友,那我是真的很歡迎,因為我交朋友並不會因為誰對我有好處才因此去接近對方,更不會因為對方和我喜好的人事物或是立場的不同而因此去排擠對方,在網路的平台交朋友真的非常很方便,但常常會因為彼此不熟,同對方的瞭解並不夠深入而因此更容易產生誤會,所以相對的「禮貌」和「尊重」就是極端重要的了。
我並非是雙面人也不是笑面虎,所以我不會因為誰曾經冒犯過我就在背後暗中給他一刀,我行得正坐得直,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我也不忌諱在FB中使用我真實的姓名,那就是代表我是一個受法律規範的成年人,我會對我所說過的任何話語負所有法律上的一切責任,所以不需要任何人在我的塗鴨牆中公開質疑我的不是(你可以私底下提醒我,那我會十分感激你的好意,畢竟每個人都會有疏忽的地方,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不是嗎?)
我已經快邁入人生的第三十個年頭了,常言道「三十而立」,而立之年代表的是我已經不是一個光會逞口舌之快的小毛頭了,作任何事都是要負上法律責任的,而且我不是沒有思考能力,好歹我測過我的IQ也有快130好嗎?我自己十分清楚的知道要怎麼拿捏分寸,一個人在說出任何的話語之前都要先想清楚一句話可能會造成的後果,所謂病從口入,禍從口出,若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不該亂說話,不就正因應了一句台灣俚語叫:囝仔人有耳無口嗎?
Facebook,一個社群網站,所有的朋友都是經過自己親自的過濾而加入的朋友,只有這些朋友才看得到屬於我自己版面的內容,這邊並不是環境複雜又人心險惡的工作職場,公司的主管等等的…我也不可能加他FB的啦~所以何來利害關係的問題呢?誰也不需要作表面功夫甚至是踩著別人的頭往上爬,在只有自己的朋友才看得到的版面,我不希望因為任何的小事而徒增不必要的誤會,也許有些人年紀較輕不懂事,或是社會歷練比較不足講話不得體,或者天生個性比較衝講話比較直容易得罪人等等…這些其實都是小事情,這些我都可以理解,畢竟誰沒有過去誰沒有缺點,誰無父母誰無屁股不是嗎?但若是因為這些小事而傷了彼此的和氣,從此而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誤會或是更嚴重的心結難解,那就真的是非常遺憾且十分幼稚的事情了…
因為一個小小的事件讓我突然有感而發,所以我才會寫了這篇文章,並非故意針對任何人,而是把醜話說在前頭有時候還真的是必要之惡呢~總勝於有時候兩造嘴裡說不在意,但其實心裡卻十分在意,而因為一直沒有把話說清楚,少了溝通就多了磨擦,因此而產生心裡更多不必要的疙瘩那就真的划不來,其實大家都可以是朋友啊~彼此沒有利害關係也都沒有敵意,何必互相猜忌而讓最簡單的相處之道變得像是在交際應酬,利益交換一樣這麼的複雜又這麼的累人呢?
也許我這個人是真的很世故啦~但說實在的,我也並沒有任何的惡意,從我以上的文章中應該就可以很清楚的看得出來我真的是就事論事,而我為人也不會去算計別人,是真的很誠懇的啦~也藉此為所有我曾經得罪過的人說一聲對不起~過去我年少無知,多有冒犯之處還請各位大人不計小人過~一笑泯恩仇啦~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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